货代货主注意!出口一点点,罚款许多多


发布时间:

2026-02-24

2025年11月14,宁波某进出口公司委托报关行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票货物,共10项,申报备注“所有商品都不属于管制物项”。 其中三项申报品名分别是磁性挂钩(4248.8千克)、磁性挂钩(756千克)、磁吸(2350千克)。

今天咱们看两个有关两用物项的案例,这两案例都是近期公布的,

非常适合货代企业自己看以及转发给货主老爷看。

 

第一个案例:

2025年11月14,宁波某进出口公司委托报关行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1票货物,共10项,申报备注“所有商品都不属于管制物项”。

其中三项申报品名分别是磁性挂钩(4248.8千克)、磁性挂钩(756千克)、磁吸(2350千克)。

经海关查验并经检测认定,发现上述磁性挂钩及199.5千克磁吸的镝含量均大于0.1%,属于管制物项,出口需提交《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》。

经计核,上述涉案违法经营额共计人民币45.33万元。

该企业配合海关查处违法行为,主动交纳担保且认错认罚,并办理删单退关手续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。

最终被宁波海关罚款人民币136000元。

 

第二个案例:

2025年8月深圳某公司委托深圳某物流公司,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铝合金圆棒等6项货物。

经取样鉴定,商品项二铝合金圆棒、商品项四铝合金圆棒的外径大于75mm且抗拉强度Rm(20℃±2℃)大于460MPa,系出口管制物项。

该企业无法提供有关许可证件,其违法经营额为人民币90446.7元,无违法所得。

该企业配合海关调查,认错认罚,并补办了有关许可证件,海关最后罚款人民币2.8万元。

第一个,磁性挂钩,是不是一听就觉得是特日常、特日用品,

这丫用来挂毛巾的也能被管制?

没错,因为俺们管的不是用途,是材料属性。

此票在申报的时候,还特意备注了“所有商品都不属于管制物项”,这说明什么?

说明企业自查了,自己做过合规判断了,

那么海关在问询的时候,你就不能再说:我布吉岛啊~

 

所以在第一个案例里,涉案企业虽然配合海关查处+主动交纳担保+认错认罚+删单退关,

但海关仍是从轻+不手软,最后给的罚款比例约莫达到了30%。

第二个,铝合金圆棒,这乍一听倒挺工业,挺制造的。

感觉“实物应该粗一点,结实一点。”

那要怎么用呢?你说你拿这个棍棍做锅铲,给countryside的老人做顿超级大锅饭?

no no no,指标到位,用途作废。

抗拉硬度,如果没有检测报告,企业未必能判断,

加上企业认错认罚全程配合,没有违法所得,且不像在装傻,所以海关罚的还是比较轻的。

 

“两用物项”这词儿,专业的容易让企业误认为它的红线好像离自己很遥远,

但实际上两用物项的管制范围非常广泛,它不等于军工,也不等于高科技。

如上,微量不代表就不触发管制,用途不敏感也不代表就合规。

现在走货,最好有点【指标感】。

发货前不妨多问问自己,对照过两用物项清单了吗、

货的成分比例清晰吗、需要明确一些物理指标吗··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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